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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靖苏,偶食杂粮,业余码字,圈地自萌,合者勾搭,不合勿扰。

【凯歌甜饼】今日只道是寻常

某人一直嘴馋想要七夕小甜饼,可是实在忙成狗,偷个懒把之前参与723合志的文放出来吧,祝亲爱的女同学们七夕快乐哦~ 祝亲爱的两个大宝贝七夕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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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王凯睁眼的一瞬间只觉得脑袋里阵阵绞痛。他有些分辨不清这是昨夜宿醉的结果还是因为眼前的阳光实在太刺眼。


他正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微微动了动就发觉腿已经麻掉,竟然是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可这是睡在了哪里呢?眼前只有一扇窗,老式铁窗框的油漆有些斑驳,里面嵌着擦得不太干净的玻璃,阳光便是从这里洒进来,晃得他眯缝着眼,让他缓了好一阵子才对准了焦距,看清了自己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子。


大概八九岁的样子,小脸蛋圆嘟嘟的,身后的阳光显出了他脸上的小绒毛,看起来就像一颗饱满的水蜜桃,半袖衬衫里露出又白又嫩的手臂,像两截莲藕。他小嘴微张,一双眼睛看向王凯,里面盛满了紧张和困惑。这样一瞪眼,两条原本就喜气洋洋的眉毛更弯了,在眉骨末端弯出了一个可爱的弧度,让人不想安抚他的紧张困惑,反而更想撩拨他一下,惹他生气之后再哄他开心,看着他的眉毛转换着不同的角度,看着他的眼睛闪烁着不同的神采。


那是王凯最喜欢的消遣,哦不,应该说是王凯最着迷的小幸福,所以这双眉眼不管到了什么时候他也不会认错的。


所以,趴在暖融融的阳光里,他掐了掐自己的脸,又掐了掐这孩子的脸,疼痛感传来之后才缓慢而又清晰地吐出了一句:“卧槽……”


哗地一阵哄堂大笑,把王凯吓得腾地坐直,这才发现自己正坐在一间教室里。木质的厚重课桌,更加厚重的黑板,黑板上端白底红字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黑板前一位气鼓鼓的中年女教师。再往身边孩子的文具盒上一瞥,上面赫然印着黑猫警长。


不会错了。王凯真的很想仰天大笑,哭笑不得的那种笑。昨天生日许下个愿望:想到胡歌身边陪他读书。在心里念过无数遍,一直念到烂醉如泥。结果王凯发现喝醉的不是他,是各路神仙。


下次许愿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时间地点……他正悲戚地思考着,黑板前面突然传来一声吼:“胡歌!”


“到!”身边的孩子唰地一下站了起来,背挺得直直的。


“那是你家长吗?”


胡歌的头晃得像拨浪鼓似的。“我不认识他。”


王凯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脸涨得通红的少年,低声说了一句:“不认识我是吧,好,放学别走。”

Ⅱ.

自从胡歌出国读书之后,王凯幻想过很多次去接他下课的画面。他要开上一台油门声很酷的跑车,停在他必然要经过的林荫路外,戴着墨镜站在车门前,看着那个背着大书包戴着鸭舌帽,毫无修饰一身休闲的人慢慢走近他。阳光会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变作他身上跳跃的金色碎片。你以为他面无表情,可只有王凯能发现他唇边微微变化着的弧度,每走近他一步就更加清晰一点。直到走到王凯近前,被他轻轻捏一下屁股或者咬一下耳朵,他才会完全卸下那副清淡的样子,钻进车里笑成一个小傻瓜,跟他满嘴的胡茬严重不相符。

上学,上学是多美妙的一个词儿,让胡歌褪去大明星的光圈,过一点平凡的日子。王凯喜欢那种平凡,平凡到会让人忘了胡歌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他只是一个三十五岁处女座的男人而已,只是自己的爱人而已,没有千万个人一拥而上把他绑架在聚光灯的光圈里,他只是那么简单地行走在大学的林荫道上,坐在自己的副驾驶上,只容自己一个人靠近,一个人宠爱。所以,虽然从来没有办法付诸实践,但王凯的脑内小剧场依然不断地上演着这出接爱人放学的戏码。


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天这出戏还真的实现了。只是这画风上的差距,实在是让人猝不及防。


向阳小学外的林荫路旁,王凯戴着墨镜靠在墙边,想要安静摆pose装酷的念头随着一声放学铃响被迅速打破,小朋友们开闸放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在他身边撞来撞去。在这群密密麻麻的小豆丁中间,他一下子便看到了自家那个小子。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变成他小胖肉上跳跃的金色碎片。等到他背着大书包走出来,王凯一下便拉住了他的胳膊蹲到了他面前。


“认得我吗?”


王凯摘了墨镜,拿出了自己最温柔灿烂的笑容,对胡歌眨了眨眼。


小家伙费力地想把胳膊从他的手里抽出来,却没有成功,只能勉强点了点头。“嗯……你是教室里的那个大叔。”


“大叔?”王凯差点一个不开心把墨镜捏碎。“叫什么大叔,叫哥哥!”


胡歌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嘴巴动了好几下才终于改了口……


“哥哥……”


这位哥哥无奈一笑,一看胡歌鼻子微微一撅的样子就知道他是心不甘情不愿。


不管那么多了,牵起这家伙的小胖手,也不顾他的反对扬长而去,王凯一边走一边嘟囔着:“心口不一,看来从小就这毛病。”


可是此时胡歌的声音里几乎都带着哭腔了。“哥哥,我的零钱已经被他们抢走了,你…你放了我吧,让我回家吧。”


“什么?”


王凯这个人什么大风大浪都不怕,可总是对一些细小的事情无力招架,比如毛毛虫,比如大鸟,再比如……胡歌的泪花。


他又蹲下身,看着眼前这个惶恐得泪汪汪的孩子,才发现这双泪眼的杀伤力丝毫不因为他年龄小而减弱。一颗心顿时狠狠一疼。轻轻帮他擦了泪,揉了揉他的头毛,声音温柔得自己都快起鸡皮疙瘩。“你别怕,哥哥是来帮你的,有人抢了你的钱是不是,哥哥去帮你要回来好不好?要回来了咱们去吃冰激凌,盒盒盒。”

Ⅲ.

小胡歌昨天临睡前许了个愿望,他不想再被人欺负了,更不想被人欺负了之后没人可以诉苦。他太乖巧,乖巧到不想去反抗,也不想让爸爸妈妈烦心,他羡慕隔壁弄堂里那个有哥哥的同学,他哥哥威风极了,会帮他打架替他出头,他还有一辆很漂亮的自行车,每天都会把弟弟放在后座上来回飞奔,胡歌跟整个弄堂里的孩子一样,每次自行车经过的时候都看得两眼发呆。嗯,他许愿说我也想要个那样的哥哥,就像……像黑猫警长一样。


胡歌一边舔着冰激凌一边看着眼前这个人。他的眉毛好粗,眼睛溜圆,皮肤有点黑,看着威风凛凛的。的确有点像黑猫警长。特别是他刚才去跟那几个学长理论的时候,连吵都没吵,吼都没吼,仅仅是戴着墨镜俯视他们几秒,那几个人就乖乖把钱还了回来。


“以后谁都不能再欺负胡歌,听到没?”


胡歌躲在他身后,一只小手拽着他的衣角。他说这话的时候不怒自威,声音低沉得很好听,像沉甸甸软绵绵的沙子滚进心里,像是黄浦江畔傍晚时分敲响的晚钟。


夏天里的冰激凌融化得好快,几乎要滴到胡歌的手上了。小家伙赶忙哧溜哧溜地舔了几圈,惹出旁边那人一阵盒盒盒的笑声。


一向腼腆的胡歌这次却没有害羞,跟这个人待在一起,他觉得很舒服。像吃冰激凌一样舒服。


“哥哥,你是从哪儿来的?”


“我……”


王凯灵机一动,指了指胡歌的左胸口。


“我是从这里跑出来的,你信不信?”


胡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看着王凯狡黠的眼睛点了点头。他信,特别相信。从小胡歌的脑袋瓜里就总会蹦出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可是除了家里那只猫,他从来不会同别人讲。就像现在,他猜想自己许的愿是真的被听到了,然后天上的小神仙就按照他的喜好捏出了这么一个人,他们熬夜赶工加班加点替他量身打造,所以这个人才又温柔,又高大,又勇敢,又有趣,哦,他们一定还摘了很多星星放到他眼睛里,所以每次看着他的时候,自己才会没来由的信任,没来由的欢喜。

IV.

自从有一次捧着胡歌小时候的影集在沙发上笑得打滚之后,王凯就上了胡歌的“童年黑名单”,小学中学的往事都很少跟他说起。当然那只是两个人互相调戏互相挤兑的模式之一,不过这反而让王凯对他小时候的日子更多了几分好奇。


有时候早上醒来,胡歌还迷迷糊糊地睡在他怀里,头发横七竖八地变成一团乱毛,嘴巴微张鼻翼微动,口水都蹭到他胸口上,王凯总忍不住满是爱怜地一笑,亲亲他的额头,像是在亲吻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你这个宝贝到底是从哪里来,又怎么会跑进我的生命里?


在那一瞬间他常常会这样想。不过在胡歌被他的吻弄醒之后,他半梦半醒仿若微醺的样子就会马上换了一种情调,只拿着胡茬在王凯胸上蹭上一蹭,或者只是动了动手指在他腰间抓上一抓,就会让王凯迅速地忘掉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哲学命题,转身投进一场更加直接深入迅猛热烈的人生课程中。


一场他永远都不想下课更不想毕业的课程。胡歌对此深有体会。


“哥哥,你在想什么?”


“呃……咳咳。”被小胡歌打断思绪的王凯尴尬地咳了几声,赶紧收拾了一下自己迷离炽热的眼神,以免给孩子的童年留下“放学路上遭遇猥琐大叔”的心理阴影。


抓了抓头发看了看四周,这个年代的复兴公园里实在也没什么游乐设施,王凯干脆把胡歌抱到广场长椅上坐好,解锁了手机扔给他玩,刚扔过去就有些后悔……想抢回来已然是来不及,想阻挡小孩子问问题当然更加来不及。


“哥哥你搂着的这个人是谁啊?”


王凯连接十二个专访的时候也没有遭遇过如此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他支吾了几声,决定就给他一个最简单纯粹的答案。


“这个是哥哥的家人。”


王凯索性把胡歌抱到自己的大腿上,两只长长的胳膊圈着他,下巴微微抵着他的脑袋瓜,把手机拿到他眼前翻相册给他看。可惜最近那人发来的都太过少儿不宜了,赶紧狠狠划了几下,呃……中间的还是很多少儿不宜,终于一直翻到了2014年,相册的画风才总算是咸淡适中。


“呐,这是我和你,不是…是我和他刚认识不久的时候。”


“好看。”


“哈哈,你说谁更好看啊?”王凯屏息凝神地等着问题的答案,简直就像第一次表白之后等着对方答复那样认真。


小胡歌抬头看了看王凯,嘿嘿一笑,“你好看。”


果然从小就有眼光有品位。王凯心里这样想着,嘴角都快翘到耳朵上去了,恨不得把他按进怀里在他脸蛋上吧唧吧唧亲上几口。他心满意足地搂着小家伙,看着他举起手指,很兴奋地在屏幕上来回划动,像是在玩一个新鲜的玩具。


小胡歌真的是把它当做玩具,并没有太在意屏幕上都有些什么东西,可是一张张照片在王凯眼前划过,却让他的心微微荡了起来。《琅琊榜》的片场胡歌笑得头套开裂的瞬间被他成功抓到,只是忽略了自己也笑得乱颤,照片糊得看不清轮廓;《伪装者》杀青那天他们俩叼着烟来了一张自拍,本来说好要装酷,按下快门的时候胡歌却突然做鬼脸;还有一张是KTV里,胡歌背对着他唱着一首《K歌之王》,他还记得当时拍下来时忽然觉得他的背影好寂寞,默默下了决心未来的日子都要陪他一起……

王凯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翻过旧相册了,在无数次的亲吻拥抱无数次的吵架拌嘴之后,他差点都忘了他们是如何相遇,又如何相爱的。


其实也没什么惊天动地,不过那句话罢了:当时只道是寻常。


王凯忽然非常非常想念他,可他明明就在自己怀里。这莫名其妙的错位让他的想念更加无处容身,只能又揉了揉小胡歌的头毛,将他抱紧了些。


愿你快快长大,愿你好好长大。

V.

身在美国的胡歌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小课桌后面,他止不住地走起神来,书本上的英文单词似乎开始变形重组,变成一张模模糊糊的脸。他有些后悔提前结束了暑假,更加后悔没有飞回去陪王凯过生日。可是美国这边的课程又实在没法耽误,再说跟王凯在一起这么久了,两个人之间早就有了默契。什么生日节日纪念日,他们都不太在意。王凯不是也在电话里说:你别折腾了,别回来了,没关系的。


所以,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吗?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并不是底气十足的不是吗,他的声音里还是带着一点期待的不是吗,就像他每次说快挂了手机去睡觉的时候,其实都还想听他多说两句,再给他一个晚安吻的,不是吗?


想念忽然潮水般涌进胸口,呛得他差点窒息。


好容易捱到了下课,胡歌一个电话就拨了过去,可每次都被提示“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忍不了了,干脆回公寓收拾点东西回国一趟。


走过教学楼的拐角,走过必然会经过的一条林荫道,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漏下来,变作他身上跳跃的金色碎片。再抬头的时候,胡歌一眼便看到了那个人。眉毛好粗,眼睛溜圆,皮肤有点黑,看着威风凛凛的。哦不,看着特别想让人据为己有,生吞活剥。


他就那样淡淡地微笑着迎着他的目光,一点给他惊喜的小得意小嘚瑟都没有,就像这是他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就像下班了之后,顺路去接爱人回家那样平常。
胡歌爱死了这样的平常。


“怎么?就拿这个接我啊?”他走到王凯近前,对着他身后的自行车努了努嘴。


“我的小祖宗,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搞到这么一辆带后座的自行车?”


“是哦,你要干吗?”


“我嘛,我就是听说有个人从小就特别羡慕隔壁邻居,因为他有个哥哥总是骑着车载着他满胡同跑。”王凯凑近了他的耳朵说着,抖机灵似的一笑。


胡歌满脸疑惑地抓了抓耳后,努力回想着什么时候跟王凯说过这种事情。当然,等他坐上后座的一瞬间这点疑惑就随着风飘散得无影无踪了。自行车轮骨碌碌地转着,他看着王凯的脊背和后脑勺,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坐旋转木马的时候,一直抱着马脖子,摸着它漂亮的纹路,祈祷着永远不要停。现在胡歌明白,有些梦想是真的会实现的。


加州的风好湿润,擦过皮肤的时候像是温柔的抚摸,加州的阳光好温暖,烘烤得整个人像一朵蓬松的棉花糖。在加州呆了这么久,胡歌这一刻才有了这种体会。


“凯哥,骑快点啊,哈哈哈。”


王凯吭哧吭哧地蹬着车,回头喊道:“我信了你的邪!你也不看看自己又多重,我快得起来吗我?”


“哈哈哈,那你可怪不得别人,是你自愿的啊,多重你也得扛着。”胡歌胡乱地捏了捏王凯的耳朵,捏得他龇牙咧嘴心里叫苦不迭。


是啊,自己选的,多重也得扛着。


他想起送小胡歌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他把他背在身后,任凭他的口水蹭了自己一肩膀。看着他圆嘟嘟白嫩嫩的小脸,王凯越走越觉得……胡歌你当年还真是很胖啊。心里偷偷笑了一阵,继续牢牢兜住他的小屁股,继续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地走下去。

好想就这样一直走不要停,走到他读完小学去读二中,读完二中去读上戏,走到他名声大噪,走到他事业巅峰,走到他人到中年,走到他白发苍苍……


那是他心甘情愿背负一生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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